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并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3.本科起点,专业为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熟悉科研管理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者可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4.年龄原则上要求30周岁以下,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科研财务助理从业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本次招聘要求按规定时间报到,具体时间将在面试后通知。若逾期不能报到,或应届毕业生无法在规定时间毕业,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认证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二、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科研项目的财务报销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费支出初步审核;
2.负责对实验室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协助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推进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3.协助项目负责人办理预算调整手续;
4.负责编制科研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协助项目办理结题和验收,并接受各级财务检查和审计等工作;
4.完成实验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下载附件并填写《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岗位申请表》,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812611045@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部门名称-应聘-姓名-高校人才网”;
3.考核:经简历筛选通过人员,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应聘考核,应聘考核时,请携带相关证书和证明等佐证材料,详情另行通知。未获面试资格者概不回函回电通知;
4.体检;
5.公示;
6.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试用期三个月。
四、用工方式
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个人与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工作,不解决户口和编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岗位事宜咨询用工单位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7703617636
入职手续咨询启航劳务派遣公司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方式:0451-87097696
哈尔滨启航劳务派遣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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