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和优化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公司及名额
(一)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6名;
(二)三台县盛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6名;
(三)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16名。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符合本公告和附件1《三台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情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或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基本程序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报《三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求职简历表》(附件2),将报名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915463684@qq.com。邮件名为“姓名+公司+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宏达公司审计岗
3.报名资料包括:
(1)《三台县县属国有企业求职简历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可查的认证报告);
(3)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历、业绩、获奖情况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要求的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本次招聘分为面谈和面试。面谈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折算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1.时间及地点:县属国有企业一级企业的面谈、面试时间在
2.要求
①携带资料:有效期内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等待室,按程序开展面谈、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②现场抽签确定面谈、面试顺序。面谈由面谈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分,分值为100分,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应聘者的面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面试分数均相同的,则由各县属国有企业自行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要求时间内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2.考察
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县属国有企业商县国资办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3.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由县属国有企业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各县属国有企业内部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五、特别声明
(一)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在工作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县国资办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到各位应聘人员。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本公告由县国资办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三台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x
咨询电话:15608265117(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
三台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816-522294115984635244(陈老师)。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antai.gov.cn/jrst/gsgg/43429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