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人才派遣,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按学院现行人才派遣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1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等详见下表:
岗位信息(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1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录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网站(http://47.93.251.19:8871/zp.html)报名。
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如下佐证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提供学历学位证扫描件;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和成绩单;
(3)荣获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请提供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2位证明人,联系电话);
(4)有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资格审查:
人事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凡拟参加应聘人员,需按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选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因体检及其他因素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八、体检
被确定的拟聘人选由学院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九、联系方式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www.lnnzy.ln.cn
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网址:www.lnrcpq.com
招聘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417-702001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纪委监督电话:0417-7020651
本公告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为准。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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