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38名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中山市小榄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共38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小榄镇2023年第二期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所招岗位由镇教体文旅局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小榄镇合同制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在报名表填报专业代码时以“9999999”代替,并上传相关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3.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以合同、社保和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为准),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1)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2)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5.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仍在合同期内的本镇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所有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起至2023年8月9日
3.报名方法:
(1)点击以下链接按要求填报相关报名信息。
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Ull0RHhzclZIQ1NF
(2)应聘者将报名书面材料按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后,以“岗位代码+应聘学科名称+姓名”命名。报考者将书面材料和视频材料发至指定邮箱,具体见《中山市小榄镇2023年第二期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网络资格审核确认所需材料及要求:
①提交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为1个PDF文档):
A.《2023年小榄镇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3);
B.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C.教师资格证(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D.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E.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F.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
②所有报考者需提交5分钟以内模拟教学的视频资料。
视频资料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格式:mp4、3gp、mov、m4v,视频压缩至150M以内,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应聘学科名称+姓名。视频为必交资料,请及时上传,避免网报后期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③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⑤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止。
⑥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参加面试考试时验证原件及收复印件。
⑦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弄虚作假者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⑧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逾期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视作放弃报考。
⑨师德师风审查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可以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报考全过程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二)确定考核人选
由我镇招聘小组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教育教学业绩(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特长和干部任职等情况,结合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按岗位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数量:岗位数为1-4个时,择优比例为1:4;岗位数为5个及以上时,择优比例为1:3。
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面试有关考核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没有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1.考核内容
文化科岗位为试教;音体美科岗位为专业能力测试和试教。
2.分值构成
(1)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音体美科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占60分,试教占40分。
(2)考核成绩计算方法:采用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录用分数线及成绩公布
(1)面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及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文化科岗位依次按照试教和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音体美科岗位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试教和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7天内呈镇招聘领导小组审定。
(3)电话或短信通知拟入围体检及考察对象有关事项,没有入围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2.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政审。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政审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小榄镇人民政府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时间为3年。最终聘用情况以镇教体文旅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4.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5.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9.中山市小榄镇教体文旅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10.放弃聘用资格的;
11.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本次自主招聘过程中考生因自身应考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由中山市小榄镇教体文旅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
0760-22828229(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监督投诉电话:
0760-22118819(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中山市小榄镇教体文旅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
1.附件1:中山市小榄镇2023年第二期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岗位表.xlsx
2.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2023年小榄镇招聘公办中小学合同制教师报名表.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s.gov.cn/zsxlz/gkmlpt/content/2/2308/post_2308956.html#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