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公证处为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名公证处负责人和1名公证员助理到博罗县公证处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用人单位派遣,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公证处负责人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行政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较强的业务创新开拓能力。
2.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3.具备法人任职资格要求。
4.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薪酬待遇 | 岗位工作地点 | 备注 | ||||
招考 专业 | 学历 | 户籍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公证处负责人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持有公证员证,在公证机构执业达到三年以上 | 月薪18000元(含五险一金)前6个月由县财政给予保障。从第七个月起由公证处负担,并视业务情况按规定给予绩效奖励 | 公证处 | |
2 | 公证员助理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月薪4500元(含五险一金)前6个月由县财政给予保障。从第七个月起由公证处负担,并视业务情况按规定给予绩效奖励 | 公证处 | 在同等条件下,有驾照,且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者优先 |
(四)工作职责:从事博罗县公证处公证工作。
二、招聘程序
1.公证处负责人招聘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2.公证员助理招聘程序如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截止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5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地点:有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罗县司法局政工科(博罗县罗阳街道环城路87号2楼)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6212813,联系人:黄静。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从博罗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boluo.gov.cn/xsfj/index.html下载)、毕业证、户口簿、公证员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3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博罗县司法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笔试(仅公证员助理岗位)、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公证处负责人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2.公证员助理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统计: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将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六)体检。由博罗县司法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予录用,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4.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博罗县司法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聘用及管理
经考察合格人员正式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派遣,如不服从,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公证处负责人要求服务期限三年以上。
四、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博罗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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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oluo.gov.cn/zwgk/gzwj/tzgg/content/post_5052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