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不对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职数和要求,详见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三)《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报名仅限2023年毕业生,具体是指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所有国内高校毕业生均须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未签约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符合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规定的应聘者,按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8:00-2023年8月14日17:00。
(二)报名方式:请访问公告底端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先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招聘批次进行线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8月14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或补充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如被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资格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还未发放的,必须提交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2、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5、岗位需求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
6、岗位需要的医师/护士执业证;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证明;
8、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9、委培、定向毕业生及编制内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笔试时提交)
10、按照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等。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2、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中有关规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资格审核后,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考试公告里公示,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考试。
(五)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系统开放后(注意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三、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及考试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医院官网,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院方委托有关部门拟定,不指定考试教材。内容:专业相关知识兼公共科目。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抽签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我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可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我院将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五、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取消该名额的招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七、监督管理
有关招聘实施情况,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实施情况,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及时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
咨询电话:0898-6680226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9051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pdf
报名网址:http://www.shhmu.net/rszp/web/Login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8月4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hhmu.net/cn/rszpxq?id=92712F4549D38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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