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社旗县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计划剩余情况,经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对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剩余计划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继续实施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以用人为主,简化程序,双向自愿选择的原则;
4.坚持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权,以用人单位为主导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剩余的62名计划,具体分学段、学科情况见《社旗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城区初中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社旗县教育系统内的公办教师(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已签约的考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者应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与《社旗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城区初中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附件1)一致,附件2所列147所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附件1所列专业限制。
2.年龄要求。
本科要求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要求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见《社旗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城区初中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本次招聘的其他信息也将在此官网公布,请报名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采取考生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2023年8月7日上午8:00至2023年8月14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录社旗县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sheqi.gov.cn/jjwz/sqxjytyj),查看《社旗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城区初中教师公告》,点击报名链接(http://sheqijyj.pzhl.net/index.php)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的扫描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考者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初审不对报考资格进行真实性、准确性核查,初审通过不代表符合该职位报考要求。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8:00至17: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资格复审期间需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在缴费日期截止前到社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205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五、开考比例
初中的所有学科和高中(中职)的语数英学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大于等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其他学科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形成差额即可招聘”。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形成差额即开考。
对拟聘用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15日12:0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其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前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申请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考试安排
1.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异地命题,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00分
笔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依据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低于1:3时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异地评委,评委组指定现行高中(中职校)、初中教材内容讲一节微课,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讲课结束后评委打分,取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者试讲最后得分。面试平均分在70分以下者自然淘汰,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中职校专业课的面试工作由中职校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异地评委自行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进行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因故未能按时签订者视为自动弃权(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等任一环节出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就业协议,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阶段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体局组织拟聘考生和招聘的学校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新招聘人员在岗等编,编制在全县中小学编制限额内统筹解决,待编期间待遇与在编教师同等对待,在县人社、编制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岗位聘用、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中共社旗县委社旗县人民政府关于振兴社旗教育的意见》(社发[2017]15号)文件精神,对满足条件被聘用的毕业生到我县任教的,县政府一次性发放10万元安家补贴。
十、有关要求
1.凡被聘用毕业生必须在入职前到社旗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提供毕业证等相关材料。未按时报到或手续不齐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凡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者,视为报考资格作弊,取消报名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咨询电话:0377-67921679(工作日时间)
附件1:社旗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职)、城区初中教师职位条件设置表.xlsx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等147所高校名单.xlsx
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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