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7名(详见附件1《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员额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学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条件,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失信惩戒对象;
4.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8月1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打包发送至邮箱jzzdwb@mzj.sz.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应聘岗位”方式命名。
(三)报名材料
1.《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员额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员额岗位报名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3);
3.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扫描至一个页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6.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筛选
(一)由我单位对报名人员网上递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查,超过报名时间、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二)由我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获得考核资格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将考核时间通知入围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持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考核。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筛选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政策法规、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考核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北环大道1032号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
(三)考核时间:2023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考核、专业知识素养、思维与创新能力、对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工作的认识等。
五、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相关名单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招聘名额的,视情况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深圳市救助管理站负责解释。
(二)报名咨询:0755-82412307。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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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mzj.sz.gov.cn/cn/xxgk_mz/rsxx/gkzk/content/post_10766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