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南委人才领发[2022]1号)和《2023年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南充市农业科学院拟通过“嘉陵江英才工程”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2)曾被开除公职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18:00止。
3.资格审查:
4.需提供的资料: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1份。
(4)本人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二)考核方式和时间
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3、低于或等于1:10的,直接进行结构化面试;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当次考核计划。
(1)报到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不指定教材。
(1)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1)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结构化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
(三)复检及递补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市农科院研究同意,按照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由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市农科院研究同意,按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经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zyshbzj.nanchong.gov.cn/)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管理的办法,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三)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五)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
2023年8月4日
南充市农业科学院2023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考核招聘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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