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萍矿集团公司”)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现隶属于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1898年创办的“萍乡等处煤矿总局”,曾是中国近代工业十大厂矿之一,素有“北有开滦,南有萍乡”之称。1908年,与汉阳铁厂、大冶铁矿联合设立汉冶萍煤铁厂矿股份公司,是亚洲最早期的股份制企业,为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和中国革命、民族解放事业作出过巨大贡献。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秋收起义使红色安源驰名中外,具有红色的历史背景、深厚的文化积淀、独特的政治地位。
萍矿集团公司现有8家工厂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玻璃、管道、工程及监理、生活服务、矿泉水等,总资产24亿元。萍乡地处吴头楚尾,毗邻湖南,西距长沙
二、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萍矿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1名。
三、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工作观、业绩观和大局意识,忠诚、实干、担当。
2.熟悉国家财经政策、税务法律法规和企业财务管理、成本核算、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组织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且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累计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相当于萍矿总部高级主管Ⅰ级(二级企业财务或审计部门正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高级主管Ⅰ、Ⅱ级(二级企业财务或审计部门正、副职)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
(2)连续三年平均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财务部门正职岗位2年以上,或财务部门正、副职岗位工作累计4年以上;
(3)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3年以上。
2.年龄:男性不超过40周岁(
四、薪酬待遇
1.提供萍乡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享受萍矿集团总部中层副职待遇,具体标准根据公司薪酬管理有关制度执行。
2.常住地萍乡市以外人员,两年内(含试用期)给予1000元/月住房补贴。
3.按法律规定定期缴纳“五险一金”,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劳动保障。
4.执行国家及地方法律规定的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等各类假期;根据国家及公司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等各类津贴。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2.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2个环节。委托中介机构出题,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35%、65%,加权为综合成绩。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程序另行安排。
3.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取前3名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个人品德、从业经历、综合能力及工作业绩情况。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对象。
4.体检。组织候选人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公示。体检合格者在萍矿集团公众号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用通知,按照规定办理入职及相关手续。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经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章。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和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现场报名:萍矿集团公司办公大楼三楼党委工作部
咨询电话:0799-6581948
报名邮箱:pkjtzzb@163.com
联系人:杨蓓
七、注意事项
1.招聘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3人时终止此次公开招聘,报名3人及以上继续招聘程序。
2.报名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3.聘任职务实行试用期制,自聘任之日起试用1年。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察称职者正式任职;不称职者解除试用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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