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化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工作;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02招聘岗位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03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豫见先锋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
01岗和04岗:宿豫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综合服务中心(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B2幢永成大厦1楼),联系人:李家英,联系电话:0527-80602250;
02岗:宿豫区五社联动服务指导中心(众大上海城南门向东
03岗:陆集街道办事处206室,联系人:朱友亮,联系电话:0527-80701519。
4.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下载填写《宿豫区2023年公开招聘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3张。
5.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6.考生报名通过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7.报名结束后,若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如有特殊情况,请提供个人授权证明。
领取时间:
领取地点:宿豫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综合服务中心(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B2幢永成大厦1楼)。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中共宿豫区委两新工委会同宿豫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
笔试时间: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两新组织党建相关知识等。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全程封闭管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豫见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五、补充录用
由中共宿豫区委两新工委组织,根据招录岗位的空缺情况和实际需求,从服从调剂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补充录用人员,并填写《补充录用确认单》。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中共宿豫区委两新工委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选名单在豫见先锋公众号上公布。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无经济问题证明;若报名时在职但体检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中共宿豫区委两新工委会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豫见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04工资待遇
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参照城市社区工作者“社区副职”岗位执行基本报酬和考核报酬,缴纳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同时,对符合《宿迁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专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宿组发[2021]31号)认证条件的,根据专项资质认证等级,每月发放一定额度工作津贴。
05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中共宿豫区委两新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98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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