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栖霞市卫生健康局现委托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类专业购买服务的医检验类专业人员104名,派往三家公立医院从事核酸检测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聘104名(市人民医院40名、市中医医院37名、烟台桃村中心医院27名)购买服务的医学检验类专业人员。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1、以中专报考的:检验技术专业、卫生检验专业
2、以大专报考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卫生检验专业
3、以本科报考的:医学检验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卫生检验专业
(四)1982年1月1日后(含)至
(五)具备《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专项培训合格证》人员可享受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分的政策,加分标准为5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核酸检测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尚未查清的。
2、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核酸检测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栖霞市盛世路2号元融集团1楼。
3、报名人员必须本人到场,需携带以下材料:4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打印并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户口簿(索引页及个人户口单页)、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等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三)体检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由招聘单位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可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栖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和管理
1、公示期满,拟招聘人员与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派遣至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烟台桃村中心医院等应聘岗位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不予聘用,缺额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购买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以用人单位为主,市卫生健康局进行监督指导。购买服务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退回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处理。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录用及报酬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参加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发放工资,签订1年劳动合同,缴纳各项企业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派遣到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烟台桃村中心医院从事核酸检测工作。工资执行栖霞市公立医院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当时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媒体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535-5571666
监督电话: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5210043
栖霞元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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