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充实警务辅助力量,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公安机关推进“一村一警”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精神,经中共华池县委、华池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10名。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安排至公安派出所、专业警队辅助警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3、具有华池县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为华池县(持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
6、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病故民警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消防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行政拘留处罚的;
3、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等考务工作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华池县政府网站、西北人才网、“华池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
报名时间: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华池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端口,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
3.缴纳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1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举行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等相关知识。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通过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华池公安”等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尾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1、测评项目及要求:男子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1、资格复审时对应聘人员净身高、矫正视力进行筛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复审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身体协调性、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末尾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委托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主要在考察对象的原工作单位、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村组)进行,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遵纪守法、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个人信用记录等情况。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原程序等额递补。
(十)公示及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在华池县人民政府网站、“华池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十一)签订劳动合同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公安局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四、聘用管理
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使用由县公安局依据《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甘肃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县公安局实行层级化管理,全程参与公安机关执勤、训练、工作、学习,协助公安机关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采集基础信息、实有人口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开展巡逻防控,服务人民群众。聘用人员实现月考评、年度考核制度,在聘用期间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人民警察纪律规章、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情形的,县公安局应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向县人社局备案。
五、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值班补贴等组成。基本工资2800元/月;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按50元/月的标准依次累计;层级工资按不同层级对应标准执行(一级1400元/月、二级1200元/月、三级1000元/月、四级800元/月、五级600元/月、六级400元/月、七级200元/月);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按不同档次对应标准执行(一档300元/月、二档260元/月、三档200元/月、四档180元/月、五档160元/月、六档140元/月、七档120元/月、八档110元/月、九档100元/月);值班补贴30元/天,每月计发值班补贴的天数不超过6天。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至月末,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于次月20日前由用人单位发放。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内工资2800元/月。工资由县公安局核定人员工资标准,县人社局审核后,县财政局依据名单据实拨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缴纳。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9163(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934—5958534、5958530(华池县公安局)
0934—5121552(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934—5900031(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华池县公安局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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