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各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切实做好2023年雇员补录工作,根据《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雇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招聘初级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2人。具体岗位详见《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含>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要求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
(七)应聘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八)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面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信息发布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在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政府官网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雇员补录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填写《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报名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工作证明、党员证明(党员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948471014@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学历)。
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0:30-8月16日18:30
(三)资格审查
审查工作分为初审和复审。
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时进行,由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复审:由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在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补录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采取线上形式与考生进行面见,具体面见方式以邮箱或短信通知为准。
根据招聘单位面见结果确定笔试对象。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10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五)笔试
笔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对象。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现场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放弃面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规定比例计算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八)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5)。考察由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方式以公安系统审查、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及档案资料考察政审为主,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核查确属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自聘用通知下发15日内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公告》发布:2023年8月8日。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10:30-8月16日18: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期:2023年8月9日-8月17日
(三)面见
面见时间:2023年8月22日-8月23日
(四)考试
笔试:2023年8月27日(星期日)
面试:2023年9月2日(星期六)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因职位要求与招聘人员的条件不符,可以出现岗位空缺。
六、咨询服务电话(工作日10:30-18:30)
政策咨询电话:0991-6970582
(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监督电话:0991-6970312
(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七、纪律监督
(一)甘泉堡经开区2023年雇员补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雇员补录工作参照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参加甘泉堡经开区2023年雇员补录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023年8月8日
附件1: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岗位表.xlsx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校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附件3: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报名表.docx
附件4: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2023年雇员补录考察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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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gqp.gov.cn/xxgk/rsxx/5384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