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为适应连平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连平县教育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共65人,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人数及职位设置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65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连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七)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
(八)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九)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
2.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相关服务合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省级相关部门命题、评卷。笔试总分100分。
1.内容(范围):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育法规)、教育教学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
2.时间及地点: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确定。
(四)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连平县教育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连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地点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前述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及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入围人员按报考岗位科目上一节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2.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形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按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由本人意愿在所报考岗位对应的“聘用学校”栏中选择聘用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聘用人员应承诺在聘用单位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本县教育系统内调动,服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县外调动和县内其他部门的调动,在此期间允许报考公务员。
(二)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县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师范院校师范类本科学历的聘用人员,根据《连平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若干措施(试行)》,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各项人才津贴补贴。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八、公告时间
九、招聘纪律与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可致电相关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762-4322860。电话咨询时间为: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连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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