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结构,认真做好易门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根据《易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易室字[2021]3号)、《中共易门县委机构编办编制使用通知单》(易编办准[2023]25号)等相关规定,经易门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易门县外公开选调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易门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云南省内易门县外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
5.报名考试时属在职在编人员,且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近3年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新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6.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或服务年限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处理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职位(岗位)任职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选调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为“专业技能测试(实践技能操作)+业绩量化评分”。
四、选调程序及步骤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玉溪人才网和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易门县卫生健康局406室(龙泉西路145号)。
2.报名应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易门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3)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和聘期内的聘用合同复印件各1份(须由现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对照原件核实后,在聘用合同复印件的每一页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业绩量化评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各1份复印件均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字,落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材料需在报名阶段提交,逾期提交的不再受理。报名后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三)资格审查
参加考试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由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随时取消考选资格。
(四)综合考核
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业绩量化评分”的方式进行,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践技能操作,总分100分。
测试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测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业绩量化评分分值100分,按照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根据业绩量化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
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业绩量化评分×40%
(五)成绩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将所有参加选调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在易门县卫生健康局固定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按业绩量化评分成绩高低确定;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业绩量化评分成绩均并列的,按“工作业绩及其他”项的评分成绩高低确定。
(七)体检
统一组织拟选调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由县卫生健康局、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不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选调名额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易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或公示结束后,自愿放弃的报考人员,所空缺选调名额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入人员需在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商调函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调动手续(档案不全的要补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和监督
(一)严格纪律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要全面、真实、准确,对选调工作期间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易门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县外公开选调。
2.考察组要客观、全面地反映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
(二)加强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六、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愿放弃;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未尽事宜,由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易门县卫生健康局
0877—4984992
监督电话:中共易门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0877—4863885
附件:
2.易门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3.易门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量化评分标准及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易门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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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6706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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