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本次计划为那吉镇内5所公办园招募幼儿教师42人。详见《2023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一)。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6.具有呼伦贝尔市域内户籍或系阿荣旗生源(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职工配偶或在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不限户籍);
7.具有本次《岗位表》所规定的学历、专业、相关的资格资质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其中:
(1)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女性报考者,所学专业不限;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早期教育专业;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早期教育专业的女性报考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
(2)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公开招募报名,但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4)除教师资格证外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均为本次公开招募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本地公务员、在编在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那吉镇内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含参加2019年或2022年阿荣旗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招募,聘用后离职或解聘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募程序
在呼伦贝尔人才网、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阿荣旗教育公众号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岗位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阿荣旗人社局南楼一楼大厅东侧23—24号窗口。
3.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1)《2023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报考人员在发布网站上自行下载;
(2)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阿荣旗公办、民营幼儿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在岗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所在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阿荣旗在编在册职工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在编在册职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证明;在阿荣旗境内公办幼儿园临时代课十年以上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代课证明。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中专、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受托人须持有委托人签名且按手印的委托书,所填的《报名登记表》视同报考者本人填写,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应聘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以在工作日通过《岗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工作由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阿荣旗教育科技体育局选派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时同步进行。
(三)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1.考试工作由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中下旬,在阿荣旗那吉镇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或《专业测试通知单》。
2.本次公开招募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3.具体考试方式将根据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
(1)对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4以上的岗位(含1:4),先进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下一程序的依据;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
(2)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1:4(不含1:4)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4.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两项内容。“试讲”和“技能展示”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不单独计时,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前教育专业课试讲和专业技能展示。其中:技能展示内容为幼儿教师专业必备技能(声乐、舞蹈、美术、器乐四大类),考生可自行从中选择1项进行技能展示。
5.专业测试总成绩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70分,技能展示30分。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试讲成绩+技能展示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领导小组提前议定。
7.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并列的,另行加试综合素质测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体检要求
(1)体检在旗人社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进行复检。
(3)对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考察要求
(1)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或阿荣旗人社局门前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5.本次招募的考试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期间,如因应聘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单位岗位缺额的,可由旗教科体局根据工作需要报旗人社局备案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依次进行补录。
6.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7.聘用人员岗位工资为2200元/月,合同期内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招聘单位从个人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
8.在本次公开招募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9.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募工作,在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处,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募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募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阿荣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有关通知、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四)本公告由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上招聘单位电话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470—4216698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4213437,0470—4222323
附件1:
2023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性幼儿教师岗位表
序号 |
招募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募 人数 |
资格条件 |
其他 |
联系人及咨询 电话 |
备注 |
1 |
第一幼儿园 |
幼儿 教师 |
10 |
符合《招募公告》中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公开招募报名,但应聘人员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录用合同。 |
王鑫15848028275 |
|
2 |
第二幼儿园 |
9 |
徐鹤15947763636 |
||||
3 |
第三幼儿园 |
3 |
沈垚15247061567 |
||||
4 |
第四幼儿园 |
11 |
郑丹丹15149235556 |
||||
5 |
第五幼儿园 |
9 |
刘冬冬13847013453 |
附件2:2023年度阿荣旗公开招募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17.8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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