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执法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用条件的退伍军人。报名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招用条件的退伍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用岗位
城市管理协助执法人员岗位5名。
三、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城市管理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当日)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符合体检相关要求。身高:男性身高
5.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重大民事纠纷未完结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国家相关部委按照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兴川南街259号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301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国家承认的相关学历证书(以上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张);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报名登记表一份(登陆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zggx.gov.cn下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招用资格。
(三)考试
按照“公开考试、择优招用”的原则,组织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科目:《城管综合知识》,主要考查城市管理相关的法规、综合知识及公文写作方面的知识。
(2)笔试时间:
(3)笔试地点: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6楼会议室
笔试成绩将在自贡人才网、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无身份证明不得参加考试。
2.政策性加分
(1)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2分;
(2)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笔试总成绩另加2分;
(3)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笔试总成绩另加4分。
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军姿、队列动作等。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人员未达3:1的比例,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未达到70分者,不予招用。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6楼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用职位及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以上情况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按体检医院收取为准,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政审考察
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对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招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要求进行为期1个月的试用,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进行培训,对试用期合格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本人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用协助执法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用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其他
(一)本方案由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813-8109203,0813-8255200
监督电话:0813-8119726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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