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衢江法院审判执行辅助力量,优化审判执行团队人员配置,决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协警3名,驾驶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3.要求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4.协警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若报名人员为退伍军人,文化程度放低至高中(中专)以上;驾驶员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相关要求,协警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25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驾驶员年龄45周岁以下;
6.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照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7.驾驶员无本人负主责的严重交通事故;
8.无违法犯罪、无吸毒、无曾被开除公职等不良记录;
9.户籍要求为衢州市户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州骏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柯城区太真路1号4楼)。
3.报名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后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如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顺序:
(1)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报考驾驶员的人员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二)考试考察
1.协警考试内容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报考单位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的,由报考单位通知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1000米只测试1次。
驾驶员考试内容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驾驶员笔试采用闭卷机考形式,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理论知识。
2.考试时间与地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衢江法院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3.协警根据体能测试合格的情况,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由衢江法院通知参加面试;驾驶员根据笔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40%计算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4.体检与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协警以面试计算成绩;驾驶员以笔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35周岁以上的报考者,相关体检指标标准可适当放宽,但以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为限。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人民法院工作的招聘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三)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须在衢江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则按照总成绩,根据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被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订立劳务派遣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户籍以2022年5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202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招聘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应及时关注衢江法院微信公众号,成绩及相关通知会及时在公众号发布,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五)薪酬待遇:工资报酬按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待遇标准执行,实行绩效考核。
(七)如有疑问,请咨询衢州骏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0-3034796,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八)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参加考试人员纳入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招聘备选库。若衢江区人民法院相应岗位有用工需求,可在备选库符合本单位用人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征求备选库人员意见,并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相关手续。
(九)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申领“衢通码”,提供48小时内衢州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报名、体测、笔试、面试全环节均需提供)。“衢通码”为绿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考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2年衢江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衢江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4.报考人员健康状况信息申报承诺书
附件1-4.doc(点击下载)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衢州骏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qjq.gov.cn/art/2022/5/18/art_1389659_590139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