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婚姻登记处是桂平市民政局的下属单位,为进一步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婚姻登记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精神。
2、熟悉电脑操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5、学历: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同等条件下,有婚姻登记员培训经历或曾持有婚姻登记员证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桂平市婚姻登记处办公室(桂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775—3331126。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桂平市婚姻登记处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初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桂平市婚姻登记处前台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不达60分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确定聘用人员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有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决定聘用。经聘用后,与桂平市盛天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盛天公司派遣到桂平市婚姻登记处工作,试用期1个月。
4、聘用待遇: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市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由单位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食宿自行解决。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桂平市婚姻登记处办公室,0775-3331126。
桂平市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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