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开展需要,我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邛崃市行政审批局业务辅助岗3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其他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名额
派遣至邛崃市行政审批局业务辅助岗工作人员3人。
三、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岗位薪酬总额制,薪酬由月基本工资+年(月)终考核绩效+单位应缴纳五险一金组成。
四、招聘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试卷分数×50%+面试成绩×5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应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报名邮箱:784881811@qq.com。
应聘人员应注意在邮件主题填写清楚报考人全名、报考单位、职位(如:张XX、行政审批局、窗口接件员),若未在邮件主题写清楚以上要求,则视为初审不合格,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我们将以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现场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和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时,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本人需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原件核对检验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单独进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请应聘者注意查看。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不受理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表”中所列各用人单位进入原件校验比例,请进入原件校验应聘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的均不予通过。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上查询到的学籍证明彩色打印资料1份;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递补只进行1次。
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五)面试
1.面试当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未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愿放弃,不影响面试开考。
3.如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再相同,组织加试,此办法贯穿始终。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组织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2.递补方式:在体检的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过后自愿放弃的空额,则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补满为止。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将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在公示期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聘用及入职手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则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八)聘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人员履行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与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人员管理及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负责。
(九)监督
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五、考核
绩效考核办法由用人单位制定。
六、本公告内容由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条件表》中内容由相关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成都崃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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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877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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