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工作地点在河池市金城江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以下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并获得学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等专业;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应用系统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维护,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从事自然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每月3000元核发;
(二)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合同期满一年后缴纳)。“五险一金”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三)差旅补助等待遇按统一规定执行,休假待遇按本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假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止。
2、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考的人员将以下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②个人简历;③《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电子箱:hcjy2116258@163.com,联系电话:0778-2115515。
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通知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于面试前1天通知考生进行面谈。
(三)面谈。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人选到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确定聘用人员。确定聘用人选后,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评为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2023年8月16日
附件:附件: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8.16.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d2c3f82e-641a-4271-b755-8231d7992a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