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阿荣旗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党政人才不足问题,做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根据《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调转人员工作规程(试行)》《2023年阿荣旗逆向调转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通过逆向调转工作人员补充干部队伍力量,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总体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按需设岗、人岗相适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推动我旗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调转人员范围及调转职位
本公告所指逆向调转人员为从乡镇单位到旗直单位,从公益二类单位到公益一类单位的人员调转。为落实好关心关爱干部工作,解决干部夫妻异地、照顾父母等问题,经征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意见,编制部门批准后,设置部分岗位面向阿荣旗外具有阿荣旗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阿荣旗户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或配偶为阿荣旗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人员可以报名。本次逆向调转工作具体人员范围和职位条件详见《2023年阿荣旗逆向调转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组织形式
2023年阿荣旗逆向调转工作,通过综合素质测试和试岗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试岗评估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测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除应具备《阿荣旗机关事业单位调转人员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各用人单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6.法律法规及有关调动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的人员;
6.转任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人员;
7.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不宜调转问题的人员;
8.旗外工作人员列编渠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9.一年内调动两次以上的人员;
10.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至8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阿荣旗党群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七楼会议室;
(四)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阿荣旗逆向调转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个人简历填写应从就读大学至报名开始之日止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应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经历应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职务;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应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凡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调转资格;
(五)《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名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六)报名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资格审查材料在报名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
(七)报名期间,组织人社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名人员的咨询;
(八)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岗位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一天内三次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现场或当日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其通过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反馈报名人员未通过的理由,并在《报名表》资格审查栏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建立双人审查等制度,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后再做决定。《职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调转工作全过程。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经相关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的《报名表》;
2.报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二维码学历验证报告;
5.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6.报名人员提供本人近三年述职述廉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注明相应工作经历时间)、主要优缺点、近三年的主要工作业绩、廉洁自律、奖惩等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
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证明材料(需加盖出具证明部门公章);
8.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编制证有关情况复印材料,包括编制证首页和报名人员所占编制情况页。
以上复印材料须要素齐全: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公章,纸质报名材料不退回。
七、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与阿荣旗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同步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实行百分制,占总成绩的50%,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拟调转人员1:3的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试岗评估人员名单,不足比例要求的,以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进入试岗评估人员名单。为保证试岗评估环节的公正性,综合素质测试环节分数在试岗评估结束前不对外公布,待试岗结束后统一发布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测试成绩由考官组及监督员现场进行封存,入围人员成绩单独封存,并按1:2的比例备用拟递补人员名单。
八、试岗评估
(一)综合类岗位逆向调转试岗评估工作按照《2023年阿荣旗逆向调转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教育、卫生系统逆向调转试岗评估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综合类岗位逆向调转试岗评估内容为岗位匹配度测试和岗位基础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岗位匹配度测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评估小组,采取到用人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形式进行;岗位基础能力测试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评估小组,采取集中测试的形式进行。试岗评估时间为连续14天,其中岗位匹配度测试12天,岗位基础能力测试2天。试岗评估具体方案由组织人社部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三)试岗评估总成绩=岗位匹配度测试成绩×40%+岗位基础能力测试成绩×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逆向调转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试岗评估成绩×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
(一)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体检,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调转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末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调转计划数的,应按试岗评估成绩较高者优先列入调转计划,如试岗评估成绩相同,将组织加试确定人选;
(二)体检须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需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生进行复检。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调转资格,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
开透明。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考察
按照组织人社部门安排,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建考察组(至少2人组成)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材料。同时就有关情况征求当地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意见。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组织人社部门确定。考察不合格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调转资格。
十一、公示
(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调转人员,在其原单位和现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拟调转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组织人社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存在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转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对有影响调转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其调转资格,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做出是否恢复其调转资格的结论,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
十二、递补
(一)试岗评估工作启动48小时内,如遇考生放弃试岗评估资格,则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次递补;超过48小时,则不再递补考生参与试岗评估;
(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干部人事档案存在不宜调转问题,以及在公示期结束前放弃的情形,取消调转资格,并在对应环节根据总成绩等额递补对应岗位考生,直到满额为止;
(三)拟调转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如因特殊原因,分批次公示,最后一批次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十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逆向调转工作将坚决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考生在测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调转资格、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三)考生须全面、如实、及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切实保证调转工作顺利进行和人岗相适,凡未按要求参加任一环节,即视为放弃参加调转资格;
(四)岗位回避。考生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报名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考生有上述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六)本次逆向调转工作的其他未尽事宜,由阿荣旗逆向调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赵慧(旗委组织部516室)
李薇(旗人社局322室)
咨询电话:0470-42170510470-4250824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中共阿荣旗委组织部
阿荣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附件2.2023年阿荣旗逆向调转工作人员报名表.doc【47KB】
1_附件1.2023年阿荣旗逆向调转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139.6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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