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治理,强化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办发[2020]7号)精神,结合我区社区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5名(铁山街道10名、金山街道15名),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详见《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黄石户籍(含大冶市、阳新县)或虽无黄石户籍但在黄石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人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热爱社区工作,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3.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6.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及上述招聘条件者,方可报名。本次考试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
报名材料含:
1.《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4.户口本或房产证(不动产证)、租房合同或本地居住证明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于
(三)网上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
注:付款考生缴费时必须备注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或未备注相关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除应聘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加分申请
报名审核通过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主动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审核所需资料,以下四类报考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分的奖励政策,但同一报考人员加分上限为5分:
1.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证书加3分,中级及以上证书加5分;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县级人民政府表彰荣誉的人员加3分,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荣誉的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及退役士兵(官)加2分(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额外再加3分)
满足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在
四、笔试
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主要考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如含加分项超100分,按100分计算)。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标准及要求,本次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关注“湖北人众”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
笔试结束后,适时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湖北人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资格复审公告,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情况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主管部门保留或调剂岗位计划数,并经“湖北人众”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八、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的人选名单。时间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政审工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负责、街道参与,政审内容按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有效期为一年(从
九、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认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已参加面试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十、公示
完成政审及体检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与所属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黄石市《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
新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试用期不合格、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期间卫生防疫相关规定,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在招聘的各环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登记等程序。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在应聘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考生准考证是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环节必备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切勿遗失。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铁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决定。监督电话:区组织部0714-6397607、区民政局0714-6395597、区人社局0714-6397508。
6.招聘咨询电话:0714-6398178、0714-6366966。(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8:30-17:00拨打)。
附件1: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2022年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hsdz.gov.cn/xxgk/zce/gsgg/202205/t20220519_905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