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示范引领作用,推进高新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定数量的优秀退休教师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讲学。现就招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对象
招募岗位:高新区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募人数:10人
招募对象:已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
二、招募条件
银龄讲学教师以退休的教研员、优秀骨干教师为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够承担日常学科教学等工作;
3.业务精良,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曾获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或参加县(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类评比获县(区)级二等奖以上。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以开展课堂教学为主,同时可根据选聘学校的需要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和帮助选聘学校青年教师成长,协助选聘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学研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从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退休教师。按下列程序进行招募:
1.公布需求
招募计划等信息于
2.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教育办公室(蚌埠市燕山路1599号,高新区管委会4楼411房间)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休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六个月的体检材料,以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同时须填写《蚌埠高新区中小学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自行下载)。
3.资格审核或遴选
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报名人数低于招募计划只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如报名人数超过招募计划,进行考核遴选,遴选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公示公布
对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学年银龄讲学教师。
5.签订协议
学校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学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银龄讲学教师,可以解除协议。
6.上岗任教
2023年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招募的讲学教师按学校通知的时间,按时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6万元的标准安排银龄讲学工作经费,用于发放被招募的讲学教师工作补助和购买意外保险费(100元/年/人)。
(二)政策保障。选聘学校要为退休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退休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期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协议。
本次招募政策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4099875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htz.bengbu.gov.cn/xwdt/tzgg/1407051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