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服务项目工作需要,山东德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人员,现将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工作要求
仲裁秘书4名:由山东德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派驻至烟台仲裁委员会提供辅助服务,主要从事仲裁案件立案、仲裁文书送达、组庭、庭审记录、裁决书初步核阅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能够完成本岗位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经历者优先。
(四)年龄24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后出生):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视力、听力正常(以查体为准),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六)普通话标准、流利,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七)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office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以下人员不予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后派驻到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限:
2.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取得的资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2)填写《山东德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件(见附件1)(信息表中需提供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
(3)承诺书打印签字扫描件(见附件2);
3.本次招聘不进行现场报名,需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ehengzp@cdh168.com,(邮件标题注明: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秘书岗位+姓名+电话)。
4.资格审查时间:9月1-5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参加面试。)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入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予以配合提供相应原件或证明。面试当天进入最终资格审查,面试当天所有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所有证件原件或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时间地址: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的专业、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人事档案、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接到通知后,与山东德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驻到岗工作,工资待遇按烟台市购买服务有关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它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录用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山东德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6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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