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发[2019]59号)、《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3]114号)文件精神,我市拟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人员20人。
一、招用对象
具有霍州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用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四)无犯罪记录;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后出生);
(五)持《就业创业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且不是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兼职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
2.靠借贷上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普通高校毕业生;
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普通高校毕业生;
6.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或已就业(经与社保数据、工商登记对比,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人员,不能招用。
招用工作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对报名人数较多(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超过3:1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择优招用;报名人数与招用计划低于3:1的主要通过面试的办法确定招用人员。
三、招用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用公告
本次招用公告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招用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公示、招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霍州市兴霍路)
(四)报名所需证明及材料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③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张(从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彩色)表格);
⑤就业创业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张;
⑥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4张;
⑦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一式3份(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由常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调查或数据比对,出具的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记载本人家庭《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农村脱贫劳动力家庭失业高校毕业生: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建档立卡家庭页截图(盖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章);具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残疾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提交记载有本人姓名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⑧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3份;
⑨《2023年度霍州市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以上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均为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五)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是否属于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否与招用条件相符。
(六)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拟招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生按照准考证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
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4)笔试结束后如有雷同试卷,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可登陆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揭晓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分别从笔试成绩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1)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的确定。通过笔试、资格复审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可予以录用。
(5)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
(6)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霍州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霍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
(五)招用与薪资待遇
1.招用。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临政办发[2015]32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公益性岗位合同。
坚持三年到期退出制度,除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按规定程序可连续签约两次外,其他人员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2.薪资待遇。
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山西省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1880元/月)拨付岗位补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四、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用过程的所有需公开事宜均安排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完成后,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通知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18834744535 (五)咨询电话:0357-561298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3年度霍州市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霍州市招用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doc
招聘工作领导组(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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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uozhou.gov.cn/zzzb/tzgg_9588/202308/t20230816_230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