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岗位,现将招聘条件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统一聘用标准,面向全市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普通辅助岗位人员1名,主要负责110警情联动点名、平台接单回复及报表统计等工作,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2.招聘条件:绍兴市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3.有关要求:政治思想坚定,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时间观念,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用工形式和工作待遇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薪酬待遇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普通辅助类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随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考试
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问题分析能力以及临场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入围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入围名单在“海智汇绍兴人才网”(https://www.sxrc.com.cn/)和“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s://sxcj.sx.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1.入围人员凭入围通知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五)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或考察通过后本人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以劳务派遣制形式派遣到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录用后,已与原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接受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5-85121948。
招录工作咨询电话:王老师,0575-85129113。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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