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结合元竹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2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群众基础好;
2.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适应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3.合同制幼儿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曾因体罚、危害幼儿安全等原因受过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泰兴人才网、美好元竹公众号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泰兴市元竹镇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元竹镇为民服务中心。
4.报名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报考人员须对填表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人员请根据招聘主管部门具体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理论两部分。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不足60分的视为笔试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履历加分之和,履历加分条件和标准如下:
①有普通话水平证书加0.5分;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加0.5分;
③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加1.5分;
④有育婴师证书的加0.5分;
⑤从事1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的加0.5分。
2.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公布,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不足60分的视为面试不通过。
面试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在确定体检人选时,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排名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执行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待遇参照园内同类人员(元竹镇中心幼儿园现职编外教师)标准执行。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元竹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2569319
监督举报电话:0523-82561268
泰兴市元竹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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