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我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法学类或新闻类专业,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需要深入一线调查,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5月26日-5月27日9:00—17:30(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浔阳区庐峰东路中段38号劳动力市场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方可开考,不足1:3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等方式报名,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1:3
(四)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网上下载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4张;
(4)《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表);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报名材料,并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如出现报名信息错误、遗漏、电话联系不畅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后发放。
《准考证》领取地点和时间:浔阳区庐峰东路中段38号浔阳区劳动力市场三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录用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名人数少于10人(含10人)时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0人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参加考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时,如出现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导致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招聘人数,则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5分,否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1.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详见体检公告。
六、公示
考试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浔阳网(网址:http://www.xunya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年一聘,期满考核合格,进行续聘。若经考试、考察、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从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薪资待遇:转正后月薪26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工会福利、年终考核发放绩效奖金等。
八、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疫情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九、咨询电话
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792-8226036
本次招聘由浔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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