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教师队伍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委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现结合我县农村学校编制及学科教师配备实际,决定在全县部分农村学校间开展教师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为目标,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开竞争的教师流动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办法规定,空编学校(单位)方可补充教师,空编学校(单位)教师和非空编学校(单位)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控制调出。
(二)坚持均衡配置原则。优化教师队伍学科、职称、年龄“三结构”,优先补充紧缺学科教师,着力解决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
(三)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公开的程序、条件组织实施全县教师选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二)教师服务期必须满五学年;教师调入新学校(单位)工作必须满三学年。
(三)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要求等详见《开江县2023年农村学校教师选调职位表》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证没有载明学科的,可由本人自行选择某一学科报考。
(四)近5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工当年除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侦察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被撤销或在影响期内的。
2.农村学校编制数五十人及以下,空编率超过10%的。
3.农村学校学科专业教师配备率达不到70%的。
4.在本校评定了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未满三学年的教师。
5.近五年因违纪违规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的;近三年有师德师风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
四、选调学科人数及条件
详见《开江县2023年农村学校教师选调职位表》。
五、选调方式、程序及要求
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若申请人数大于调入学校岗位需求数,则采取考试调动方式,其流程与县域内农村学校教师考调城普学校相同。若申请调入人数小于或等于调入学校岗位需求数,可采取考核调动方式。
(一)考试调动
1.报名:时间:
地点:开江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611室。
2.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者自行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aijiang.gov.cn/)下载《开江县2023年农村学校教师选调呈报表》填写,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开江县2023年农村学校间教师调动呈报表》(需调入、调出学校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在规定位置贴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及其他报名所需证明材料报名,另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版照片1张。符合加分的,报名时须同时提交《开江县2023年农村学校教师选调加分及资格审查表》及加分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4.准考证领取
根据报名情况临时确定准考证的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临时确定。
5.计分办法
采取考试调动的,报名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靠前排序,两项成绩均相同的,以教龄长的排序),所有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考试方式:现场无学生讲课。
时间:
地点:开江中学实验学校红星楼。
7.公布成绩: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8.调动加分事项
(1)教学业绩优秀加分。
加分条件。报考者加分学段学科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方能加分,否则不予加分;小学、初中报考者加分学科为2018年—2022年期间参加了县教育局教学质量检测的学科,没有被县教育局教学质量检测的学科不予加分(有多次参加教学质量检测的,取成绩最优一次加分);
优秀认定范围。在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所教班(教多个学科多个班的,以最好的一个学科中最好的一个班)平均分约居同类学校同年级总班额的三分之一。
加分办法。同类学校总班额三分之一的结果,按最接近3的整数倍确定具体加分的名次。如:13d3≈4.3,则取前3名予以加分;14d3≈4.6,则取前6名予以加分;21d3=7,则取前6名予以加分;24d3=8,则取前9名予以加分。其余以此类推。
加分分值。将入围优秀的名次等分成三个等次,分别按5分、3分、1分予以加分。
降低一个等次加分情况。对已入围第一、二等次加分但又任教多个学科多个班的报名者,若其中一个学科一个班的检测平均分同比为倒数三分之一位次范围的,则对其降低一个等次加分。对已入围第三等次的加分者,则取消加分资格。
(2)表彰(表扬)、年度考核优秀加分。近5年(即2018年至2022年)期间荣获国家、省、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报考者提供相关文件或荣誉证书)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师德优秀教师、师德师能模范、十佳村小教师、支教优秀教师、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优教师、名优班主任等予以加分(近5年受到多次表彰的,以最高一次奖励加分)。具体办法: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加5分;受到教育部或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3分;受到省教育厅或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市教育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加1分。受到人社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表彰的,按同级政府表彰加分。
年度考核优秀加分(报考者,提供县人社局核发的优秀证书为准)。近5年(即2018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按每次加0.5分计算(同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又受上级表彰的,不重复加分,选择加分较高的项目加分)。
各项加分总和保留两位小数,最高控制为10分,超过10分的,均计10分。
(3)加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公布。加分成绩在开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在面试前予以公布)。
9.拟调人员公示。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0.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11.相关待遇。调动人员进入新单位后,按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要求参与新单位职称评聘。
12.选择岗位。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教龄长者优先。
(二)考核调动
1.调动程序
(1)申请。本人向县教育局提出调动申请,并填写《开江县2023年农村学校间教师调动呈报表》(报名资料与考试调动相同),同时提供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征求意见。中小学教师参加考核调动的,需经调出、调入学校(单位)同意。
(3)考察。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到原任教学校考察拟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质量、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教等情况。
(4)审批。考核合格的拟调人员,由县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后报县干部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纪律要求
(一)农村学校教师调动要坚持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严肃调动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已调动到新单位的退回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调动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调入、调出学校在签注意见时,必须召开党组织或校务会议研究;调出学校在保证本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按规范操作签字同意。
(四)对不遵从本通知规定程序调动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手续。违规办理手续的,一律作废并退回原任教学校。
3.开江县2023年农村学校教师选调加分及资格审查表.doc
开江县教育局
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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