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相关工作力量,福田区金融工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项研究类(综合研究岗)1名,岗位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熟悉中央省市改革与发展方面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等;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条件及职责详见《公开选用特聘人员岗位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协议年薪谈判及考察、公示、入职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告、报名
报名方式:请考生下载《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2023年8月公开招聘特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招聘特聘岗位人员报名信息收集表》(附件3),填写完成后发送至区金融局政务邮箱jrgzj@szft.gov.cn。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3日18:00。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深圳市福田区金融工作局2023年8月公开招聘特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招聘特聘岗位人员报名信息收集表》(附件3),将报名表及信息收集表打包发送至区金融局政务邮箱,材料附件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初审。本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履历等情况,结合心理测评结果,按岗位拟聘人数1:20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如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开考。
2.现场资格审核。入围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于资格审核当日(时间另行通知)提交本单位复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以笔试形式开展,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将根据成绩按不少于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人数5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同分的,则并列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方式开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具体时间及地点待通知。
考生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最终体检人选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信息”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协议年薪谈判和考察
本单位将与体检合格考生沟通协议年薪,协议年薪协商一致的,将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入职
经公示不存在影响聘用行为的,由本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本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九)其他
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协议年薪协商不一致的、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的,本单位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也可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三、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特聘人员实行协议年薪包干制,具体按照我区特聘人员相关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按岗位要求报考。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相关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各招聘环节中,会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发布通知。
(三)本公告要求相关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日期。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公告发布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田区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2918333转0735曾小姐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2023年8月24日
3.福田区金融工作局招聘特聘岗位人员报名信息收集表.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content/post_10801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