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教育教学科研人员队伍,提高教科研水平,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教研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及教科研机构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岗教师。
二、选调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选调高中数学教研员1名、中学生物教研员1名、中小学体育教研员1名和科研管理专职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选调条件等详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和管理水平较高。
5.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水平。
6.其他资格条件见《盐城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课题研究相关材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等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合格者参加考核。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3比例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
3.综合考试。考试分两轮进行,分别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均于
(1)笔试。
(2)面试。
笔试和面试两项分数累加,按照相应选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市教育局党委讨论决定参加体检人选。
5.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社局和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7天。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其中,市直以外考察对象需征得原单位同意。
8.待遇。正式选调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职称及岗位等级保持不变,享受盐城市教科院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五、回避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选调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政策咨询
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选调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881565、0515-88228661(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七、工作监督
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28
附件:
1.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岗位表.docx
2.盐城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教研员报名表.docx
盐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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