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3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社区各类组织和广大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工作勤奋,吃苦耐劳;
3.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内(即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正在提升大专学历且2025年底能够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考范围为崇义县,即
在同等条件下,应聘人员中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或具有2年及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6.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招聘到国有单位工作或不得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如:违反综治等政策法规的人员、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岗位职责
基本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和推动居民进行自治管理,组织协调驻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调动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下沉到“知行家”开展活动,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调解居民群众的矛盾纠纷;依法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办(崇义县振兴大道与上营中路交会处);联系人:肖女士19914673991,杨女士15083762070。
(三)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填报《崇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简称《报名表》)1份,并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相应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区居住证明),学历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交相关工作经验(经历)的,须提供工作单位的书面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缴交社保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1张贴于《报名表》上,2张用于制作准考证,照片背面用笔标注姓名);
4.中共正式党员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的证明材料。
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留档恕不退还。
(四)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崇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所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现场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崇义县民政局、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招聘考试办法
对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加分。
(一)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文写作、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实务等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不足2倍,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应聘者抽签确定面试次序,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具有社区工作经验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加2分、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加3分、满两年及以上的加5分;具备中共党员身份的加2分;部队转业或退伍人员的加2分;具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含助理资格)的加3分。同一应聘人员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分值较高项予以加分,不叠加计算。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参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需本人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应在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规定的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并到社区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满,经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四)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五)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半年内因各种原因离职的,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可按上述办法在参加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人员。
(六)试用期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报酬共设置3岗11级,一般工作人员第1级报酬3500元/月,在社区工作每满3年晋1级,每晋1级报酬增加150元/月。连续3年考核评议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奖励增晋1级。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享受崇义县城市社区干部同等工会福利待遇。
八、招聘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必须在
(二)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
(三)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确认后,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应职位按上述办法递补。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本次招聘期间必须保持畅通,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崇义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崇义县城市社区知行家”是发布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聘后管理及待遇等相关事宜由中共崇义县委组织部、崇义县民政局、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招聘考试工作相关事宜由崇义县城市社区党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崇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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