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九佛街道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我街道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政府聘员。
一、招聘职位与报名方式
(一)高素质(规划建设岗)1名、统计员1名;
(二)普通聘员4名(党建教育岗、法治岗、专职安监员、前台综合岗);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报名材料交至黄埔区凤凰五路40号九佛街道办事处二楼209党建工作办公室。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比例不足,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强,团结同事,具备履行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与学历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相关年龄计算截至到报名截止日。
(五)专业及其他要求:
1.规划建设岗1名:城市规划/工程管理/建筑学等相关专业或有2年以上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材料撰写和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持有C2以上级别驾驶证。
2.统计员1名(限社会人员):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专业;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2年以上经济统计相关工作经验;持有C2以上级别驾驶证。
3.党建教育岗1名(限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党性强,熟悉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持有C2以上级别驾驶证。
4.法治岗1名(限应届毕业生):法学类专业;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能够适应夜间值班、下村巡查等工作,沟通协调能力强;持有C2以上级别驾驶证。
5.专职安监员1名(限社会人员):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2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C2以上级别驾驶证。
6.前台综合岗1名: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失业就业、城乡医保、劳动保障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六)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和曾参加我街疫情防控抽调支援任务(包括区外支援、隔离酒店专班、方舱医院专班、街道转运专班等应急支援任务)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学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料及要求
(1)报名所需资料包括:①《九佛街道办事处政府聘员报名表》(近期彩色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贴报名表);②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最高学历/学位证等复印件各1份;③报考党建教育岗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④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驾驶证等证明材料。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2)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欺骗隐瞒重大问题的,取消报名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职位。
(二)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布(http://www.hp.gov.cn/xwzx/tzgg/)。采取书面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笔试成绩和面试安排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布。
2.资格复审:按不超过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出现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同时入围。入围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学历鉴定证明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考生报名手机,请保持通讯畅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匹配度研究决定。考生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布。
考察人选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广州市内三甲医院用工体检,费用自理),并配合招聘单位完成政审。体检、政审任意一项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政审均为合格的人员,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后,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先生/马小姐,联系电话:61096192)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九佛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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