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1 |
书记员岗(一) |
1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限男性,具有司法工作经历、户籍为章贡区的优先。 |
2 |
书记员岗(二) |
2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男女不限,具有司法工作经历、户籍为章贡区的优先。 |
上述岗位属单位自聘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能够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进行查验和认证;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6.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生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不得以在读学历或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到
2.报名所需材料
(1)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提供佐证材料;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ruwozaisu9663@163.com,报名材料不清晰的不予通过,逾期不予受理。注意事项:邮件名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报名材料逐件上传,不要压缩。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我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面试人选的,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3.面试:面试初定于2023年9月中旬进行,地点设在章贡区检察院(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岗位适应性等。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情况。政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本院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顺序依次补录。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薪酬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正式聘用人员每月享受基本工资,年终奖金,享受工会福利,按规定办理社保、医保、工伤、失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测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联系人:欧阳女士,0797-7199606。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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