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同意,抚州高新区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金巢实验学校、高新区实验学校、梦湖学校)招聘公益性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届和2022届)。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共计16个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届和2022届)。
2.所有应聘者均应在入职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还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7.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8.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1所学校,1门学科。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地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1101(详细地址:抚州市钟岭大道266号),市内乘1路、9路、33路、67路公交车到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下。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试讲内容范围详见《2023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目录》(附近4)。
七、面试准考证领取
请各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112办公室,市内乘1路、9路、33路、67路公交车到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下。
八、面试流程
(一)抽签与候测
面试当天上午8:30在候测室,进行抽签确认面试顺序。
(二)备课
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抽取题目后撰写备课稿,试讲备课时间20分钟。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试讲时间时限为10分钟
(四)评分候分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九、总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总分为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面试时缺席、迟到或违纪的考生,其测试成绩以零分计算,不计入该考生所报岗位及考场平均分基数。
招聘岗位如出现末位同分,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效果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和教学效果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方法分高者优先;如面试总分、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分三者分数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分表中教学内容分数高者优先。
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分组,并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去掉2个最高分、2个最低分。弃权、违纪、缺考等不列入平均分计算。因此,所涉岗位当天考场面试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②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7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十、考生须知
1.面试当天考生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8:30未抵达本人面试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除《身份证》、《面试准考证》、饮用水等考试必须用品外,其余物品应存放在物品保管室,不得带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否则一律视为舞弊,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到达候考室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考生进入备课室,接到开始备课信号后才能开始备课,在20分钟内完成。备课时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大声喧哗,要严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
5.考生在试讲时,不得泄露自己个人关键信息(如工作单位、姓名、毕业院校等),否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面试成绩确定后,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因某些因素拒绝签名,则由候分室工作人员签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试讲成绩通知单》。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
7.如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24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375元/月(社保、医保、失业、工伤等)。
十二、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1.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上报抚州高新区管委会批复后。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十三、递补
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用人单位提出,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同意后,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州高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069077、0794-7069199。
附件42023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教材目录.docx
抚州高新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gxq.jxfz.gov.cn/art/2023/8/28/art_8334_40740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