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检察技术人员岗位:1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限计算机(大类)类专业;要求熟悉计算机及网络运维,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态端正,肤表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无口吃、斜视、色盲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因违纪被辞退未满5年的;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⑥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⑦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受重大刑事处罚的;⑧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邮件报名。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我院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与事实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实际操作考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际操作考试成绩×40%。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实际操作考试,主要测试操作系统、数据库、office办公软件、网络应用等操作技能,重点考察测试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网络故障维护及打印机扫描仪等相关辅助设备的实际操作维护能力,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和政审
考试合格者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合格后,招聘为我单位编外劳务合同制工作人员,享受我单位同类人员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因试用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需求的,可解除聘用。
本公告由猇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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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xt.yc.hbjc.gov.cn/tzgg_73528/202205/t20220520_17284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