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3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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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推进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人员队伍建设,配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现根据实际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详见《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刑事、治安、党纪、政务处分,未作为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在惩戒期内,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398;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年月应在198798及以后。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茂德巷158号一楼大厅,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无停车位提供,建议绿色出行。

2、报名时间:202398—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岗位及以上无效),报考者可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上下载《报名登记表》(附件3)进行填写后一式一份现场提供给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佐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同时需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相关资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5、正式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及以上时,进入笔试程序。不足31时,招聘岗位相应核减计划或取消招聘,并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应自接到取消招聘岗位计划通知起12小时内另选岗位进行报名,逾期未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和考试。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名成功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允许再次改报。

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98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当天前暂未拿到毕业证书的,可先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在读证明。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本次招聘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应为国家承认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39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也须在2023930日前取得(未能如期取得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5、部分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单位出具的《个人工作资历证明》(附件4)等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部分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部分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附件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6、报考时现役军人、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和国企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笔试开考前招聘单位会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考生具体的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请考生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或因考生联系方式填写错误等考生个人原因无法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均视为考生个人放弃考试。

(四)笔试

考试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含作文),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当天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告-公告公示-人事人才栏(http://www.gongshu.gov.cn/col/col1230541/index.html)上公布,同时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

如有入围面试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或在面试开始72小时前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将该岗位所有面试评委的评分均计为有效评分后,重新计算面试成绩,按重新计算的面试成绩高者列前位。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或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并对考察对象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程序中,出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考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ngshu.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个人放弃聘用的、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岗位薪酬按招聘单位相应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报名期间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二)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针对此次招聘开设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828

附件12023年杭州市拱墅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杭州市拱墅区公开招聘区属国企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个人工作资历证明.doc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ongshu.gov.cn/art/2023/8/28/art_1230541_59076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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