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7月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州大学为主体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3.报考者应为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要求: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学生干部经历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1学年及以上学生干部,是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或校、院研究生会干部、干事);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https://rsc.fzu.edu.cn/__local/2/1D/2F/67D616195A878C276BFC5A2E046_28D8DD8A_B698.png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网站、福建人才联合网公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如实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应聘思政辅导员报名登记表》1份(详见附件1),加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包括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认证证明);
(5)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学习成绩单;
(6)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学生干部证明;
(8)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
(9)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附件2《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上述材料纸质版请统一按A4纸大小、左侧装订;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804223794@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高校人才网。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后不可更改。
应聘者须于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面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资格审核。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核(考生的资格条件以资格复核为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网站。
六、注意事项
1.关注考试动态。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入校考试前请下载打印、如实填写《2022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通过闽政通、微信或支付宝申领“福建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
2.做好防疫准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不得参加考试: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的考生;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健康码、行程卡等不符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出现体温不正常、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症状的考生,一般不得参加考试,但符合相关情况可以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的除外;其他不符合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
3.自觉承担责任。考生应提前关注了解本人现居住地及福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以免影响考试。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wjw/fzwj/wjgg/)发布的最新《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对高、中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防疫具体措施要求将结合疫情发展态势,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部署,及时调整、补充、完善。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待遇
1.拟聘人员为编制外人员,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等按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同类在职人员水平发放。
十、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应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07756。
4.联系方式:
(1)电话:0591-83788602林老师、潘老师,0591-83750201黄老师;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50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北门行政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邮编:350002);
(3)电子邮箱:1804223794@qq.com。
3.2022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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