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现将2023年江口县招募银龄教师公告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教育质量,根据《贵州省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
一、招聘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招募需求计划,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我县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计划3人。
二、实施范围
以县为基本单位,受援学校为乡镇及以下学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以乡镇农村中小学校为主。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我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二)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
(三)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六)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受援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五、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江口县教育局具体实施。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结合我县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二)资格审核(
(三)公示公布(
(四)签订协议(
(五)上岗任教(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
(二)政策保障。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报名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及资格审核事项由江口县教育局受理,联系电话:0856-6829906。
本公告由江口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口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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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jiangkou.gov.cn/xwzx/tzgg/202308/t20230829_82109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