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街综合发展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职位
环卫主管(一级岗位)1名。
三、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现场报名、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原则上新聘主管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环卫或物业管理行业工作、具备环卫保洁及城市管理相关经验;
3.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照且熟练驾驶,能接受应急任务与服从常态化加班安排;
4.会粤语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广新路597号,社工站3楼红山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9858293。
(三)提交资料:
1.登陆黄埔信息网下载并填写《红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务必准确、真实,字迹须端正、清楚);
2.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学位证及学历鉴定或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贴在报名表上;
所有应聘者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应聘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达不到5:1要求的,该职位暂不开考。
(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计算方式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政审考察
根据我单位开具的政审函提供政审材料。
八、体检
组织考察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九、递补方式
原则上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放弃录用者依次递补;是否实施递补由街道研究决定。
十、录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实行六天工作制。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及《黄埔区关于规范环卫行业岗位及相关用工成本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公积金,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休假等福利待遇。如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岗位任职要求,则不录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综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街道综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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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91821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