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30名,限男性,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招聘人员采取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刑事和行政职能。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详情见岗位需求表(应届毕业生需已取得毕业证)。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30周岁(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1993年8月及以后出生—2005年8月及以前出生),不限户籍;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
8.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同时满足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和《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在大龙开发区政府门户网及大龙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余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环节信息在大龙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铜仁市公安局大龙经济开发区分局一楼指挥大厅报名。
(二)报名时间:
(三)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参加报名,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2.考生应提前下载填写《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双面打印),报名时交到报名登记处。
3.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调整。
(四)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现场进行身高测量,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合格的,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是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考试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分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内容: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综合知识、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再作安排;提前在大龙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数: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具体情况再作安排;提前在大龙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并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具体情况再作安排,提前在大龙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未参加体能测试或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计算,各项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及地点:将提前在大龙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或综合性体检中心,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招聘办工作人员、复查医生和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应聘人员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复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征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细则执行。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弃权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大龙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工资待遇
新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照《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调整方案(试行)》执行,所聘人员月工资为3200元/月(含缴纳保险个人部分),单位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险种按规定由本人承担,按照开发区相关规定享受出差补助,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年休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按照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大龙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0856--3222710
监督电话: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0856--3427345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
0856--3323156
附件:
附件1.大龙经济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2.大龙公安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工作党工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along.gov.cn/zwgk_0/tzgg/202308/t20230829_82111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