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司法业务岗辅助人员(3名)
1.政历清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文字录入速度较快;
4.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同等条件下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取。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3.现场报名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至县法院四楼政治部408办公室报名。
4.网络报名要求:应聘者下载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并打包发法院邮箱:dyfy002@126.com。
5.县法院政治部将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分为理论知识(含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学理论常识)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成绩=理论知识测试成绩×5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50%。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最终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
2.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院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否与本单位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情况进行核实。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成绩依次递补。为优化人力资源,已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本院用人空额范围内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成果再利用,直至填满空额为止。
六、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工资面议,待遇从优。
联系电话:0797-7232638
大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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