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发展需求和科研工作需要,拟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政治觉悟高;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4、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大局意识;
5、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语水平良好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工作职责
岗位一:实验室及项目管理助理
1、负责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安全等工作;
2、协助组织、策划科研项目,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开展项目方案编写、申请、实施、检查和验收等工作;
3、参与项目招标、科研成果转化、推广等工作;
4、专业要求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有工作经验并从事外业工作者优先;
5、具备带队执行外业工作的能力。
岗位二:项目助理
1、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横向项目组织、实施、运行、协调工作;
2、承担宣传工作,负责网站、新媒体等运营管理;
3、协助开展办公室文秘和档案管理工作;
4、专业要求环境、生命、法学、文学等相关专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
5、具备带队执行外业工作的能力。
(二)岗位待遇
按照山东大学项目助理的基本待遇发放薪酬并缴纳保险和公积金;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另外发放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三、应聘方式
有意申请者请将以下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thjshjd@sd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一/岗位二+高校人才网”。
1、《山东大学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文件:
(1)身份证明扫描件;
(2)所有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书扫描件;
(3)工作经历或专业特长相关证明扫描件。
3、个人简历。
联系人:耿老师、高老师,0532-58632978;sthjshjd@sdu.edu.cn。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能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通知。进入面试人员,电话或邮件联系面试者,经考核后择优录用。
四、有关说明
1、应聘者与青岛校区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作地点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2、聘期内待遇按照山东大学和研究院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有经验者、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谈;
3、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研究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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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ieef.qd.sdu.edu.cn/info/1190/100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