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8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勐董、勐角、勐来、糯良、单甲、岩帅、班洪、班老自然资源所各1人,主要在各乡镇所从事卫片图斑核查、地质灾害巡排查、建设项目选址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食宿自理),并服从局内调剂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年龄范围: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在应聘岗位所在乡镇有固定住所。
9.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面试通过后,将向公安机关函询)
10.应聘勐董自然资源所人员需为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专业毕业人员。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或所学专业与自然资源管理有关者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工作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六楼办公室;联系方式:0883-7121033。
应聘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规照2张(蓝底大一寸)。
(二)资格审查
招录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简单了解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报名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参加聘用的资格。
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承担。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
四、薪酬待遇
按照人社部门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相关要求支付,报名时可具体咨询。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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