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集美国际化发展,经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设立厦门市集美区国际合作中心。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国际视野的相关专业人员。
厦门市集美区国际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区国际合作中心”)隶属厦门市集美区投资促进中心,经授权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从产业、商务、金融、人才四个方面入手开展国际合作相关业务。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岗位实行市场化招聘。此次将招聘执行主任1名、综合工作人员1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是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原则;三是成熟一个聘用一个的原则。
二、招聘基础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3.具有优秀的教育背景,具备经济、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领域专业知识,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留学归国人员应为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有良好的履职记录,既往工作业绩突出,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抗压能力强。
应聘者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任: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介绍与任职要求
(一)执行主任1名
1.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区国际合作中心业务开展,通过组建国际化人才团队,从产业合作、商务服务、金融服务、国际人才交流等四个方面入手,在集美打造最具效力和影响力的国际化合作平台。
2.任职条件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海外院校学习经历,海外院校应为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院校毕业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具备最少10年担任高层行政及管理职位的经验,当中包括最少3年直接领导、推广或管理该项目沿线国家进行相关项目的经验;
(3)具备国际视野、敏锐的商业触觉,熟悉国内、东南亚区域、金砖国家等产业规划、区域发展概况,擅长与商界及政府部门联系和合作,在多个新兴专业领域均有涉猎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最少2年与政府或大型企业有事务往来的经验;
(4)具备卓越的领导和管理才能,人际沟通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能力,擅于与人建立信任关系并拓展业务机会;
(5)精通中文、英语,能流利使用双语进行交流、写作;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责任心强,勇于担责,有较高成就动机;
(8)乐观积极,承压能力强,遇到困难挫折锲而不舍;
(9)具备一定的前瞻性性和战略思维,能对市场和行业发展趋势有宏观的洞见,并做出合理的预判者优先;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二)综合工作人员1名
1.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区国际合作中心机构日常运作中产生的事务性工作,保障机构有序运转,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财务报销、办公采购、收发文件等。
2.任职条件
(1)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财务、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知识;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行政机关财务人员从业经验;
(2)熟悉政府工作流程;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四、薪酬待遇
1.区国际合作中心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的用人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期考核管理(首期聘期2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可提前解聘)。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内或转正后经考核与岗位不符的,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可优先续聘。
2.区国际合作中心聘用人员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相结合的年薪激励机制。其中:
(1)区国际合作中心执行主任基本年薪为50万元;综合工作人员基本年薪为15万元。基本薪酬包括“五险一金”个人和单位缴交部分,个税自担。
(2)绩效奖励依照区国际合作中心聘用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经费来源区国际合作中心向外承接国际合作相关服务事项所得。
五、招聘流程
1.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简历甄选、面试、笔试、拟录用人员选定、体检、资料审查、正式录用等流程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
3.应聘通道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服从岗位调配。通过简历筛选的求职者,将适时安排笔、面试。
联系人:刘小真
手机:6683636
邮箱:swj@jimei.gov.cn
4.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相关事务由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具体执行。
(2)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市集美区商务局。若无法招聘到合适人选,可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招聘人数。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mei.gov.cn/zfgg/202308/t20230831_9244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