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市镇街工会工作力量,根据《省总工会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一、招聘数量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3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现代办公软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6.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莱州市户籍;
8.个人学历、户籍、资格证书等,须是
9.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及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莱州市总工会(府前街212号)办公楼附二楼职工讲堂;
3.具体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莱州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附件1两份并填报完整)。报名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拟招聘人数。
初审合格者,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服公司)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aizhou.gov.cn)、“莱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信息,报考人员本人按通知时间、地点缴纳考务费40元,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分数线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具体要求,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莱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规定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试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一科,主要包括工会法、工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相关知识、时政方针、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若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以及适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核算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六、体检及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需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劳服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由劳服公司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以及本人亲属相关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莱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合格的,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由劳服公司派遣至莱州市总工会,从事镇街工会工作。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和考察合格)依次等额递补。本次招聘服务期不低于3年,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包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八、工资待遇
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待遇严格执行省总工会有关政策。
九、其他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莱州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公众号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285787
监督电话:0535-2212025
附件1:莱州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莱州市劳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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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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