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为就业困难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经研究决定,2023年市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能够熟练使用自动化办公系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市中区常住户籍(招聘公告发布前具有市中区常住户籍,不含集体户),2021年以后毕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符合用人条件的各类困难家庭毕业生及特殊岗位所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曾在社会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共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20人,为公共服务类岗位,主要面向基层单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英雄山路8号)北辅楼105阅档室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先到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并填写《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性岗位申请表》(附件);然后携带《市中区高校毕业生公共服务性岗位申请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本科以上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⑤各类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步测试。
在9月8日16:00前报名,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可在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前补充齐全。逾期未参加现场报名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四、综合测试与考察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试与考察,日期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试与考察由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弃权和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
综合测试与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置,不服从岗位安置的不予聘用。
七、岗位待遇和期限
1.2023年公共服务性岗位人员补贴包括两部分: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社保补贴用于缴纳社会五项保险),共计每人每月3900元。服务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待遇可相应适当调整。
2.公共服务性岗位的最长服务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自谋职业,实现长期稳定就业。
八、其他
1.本次招聘过程中,对综合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区公共服务性岗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2.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电话:82078405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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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hizhong.gov.cn/art/2023/8/31/art_47164_4838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