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太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11个配套制度规定要求,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太原市公安机关共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00名,其中市局直属单位计划招聘350名,各分、县(市)局计划招聘105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太原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岗设需、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4.具有大专(含)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学历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学历要求包括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和国家承认的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和其他国民教育,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其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须在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为高中,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5.户籍要求具体详见岗位表(截止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存在较为严重不良个人信用记录,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警务辅助人员;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发布。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1.提交报名申请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在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请及时关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
4.岗位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调整的报考人员,可于
5.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政策,先行在报名阶段正常缴纳报名费,按照程序办理成功确认后,进行退费。
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请于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认真核查准考证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或其他细节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以备笔试、体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在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可能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四)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若2人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学信网学历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辅警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
(六)面试
从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2人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公布。
(七)加分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11个配套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100号),公安烈士和公安英模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经过笔试、体能测评环节后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加20分。
上述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予确认。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九)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选。
1.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考生扫描二维码,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心理测试将严格遵循保密原则。
2.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发布公告。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殊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
考察工作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由市公安局抽调专人成立政治考察工作小组,统筹完成考察各项工作。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太原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根据笔试、体测、面试、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者在此期间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政策由太原市公安局、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51-6570666,0351-6573777
技术咨询电话:0351-4227808,0351-7028715
咨询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太原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0名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太原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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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ks.rsj.taiyuan.gov.cn/doc/2022/05/20/1274317.shtml